美歐拒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台關注 WTO 判決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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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歐洲不承認中國具備市場經濟地位,中國已分別向美、歐在 WTO 提起爭端解決訴訟。外交部表示,將持續掌握相關進展,WTO 判決結果將為台灣貿易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23 日邀請外交部長吳釗燮、經濟部與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等官員報告「美歐不承認中國具備市場經濟地位,我國之立場與因應作為」,並備質詢。

根據外交部送達立法院的書面報告,中國加入 WTO(世界貿易組織)時曾承諾將減少補貼、削減國營企業等,以達到 WTO 框架下的公平原則;美、歐等顧及中國可能透過扭曲資源配置隱性政策補貼等不公平貿易措施,損害其他會員的產業利益,因此要求中國同意入會後 15 年內,其他會員對中國產品的傾銷調查案,得採取替代國價格作為公允價格,以釐清中國產品有無傾銷,並據以對中國產品課徵更高的反傾銷稅,一旦中國可證明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前述作法即應終止。相關規範載明於中國入會議定書的第 15 條。

外交部指出,2016 年中國入會滿 15 年後,中國主張前述入會議定書第 15 條條款已屆滿失效,中國自動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不過,美、歐則表示反對,認為中國入會至今,在工資、 匯率、公司治理、資源配置等方面仍受政府干預,扭曲產品價格,因此拒絕承認中國具備市場經濟地位。中國於 2016 年 12 月 12 日分別向美國及歐盟於 WTO 提起爭端解決訴訟。

經貿辦報告指出,台灣 2006 年已公告中國為非市場經濟體,這一立場並未改變。台灣並於中國控訴歐盟的 WTO 爭端解決案件中,發表第三國意見,支持歐盟、美國的立場。經貿辦將持續與 WTO 會員針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交換意見,並密切注意 WTO 爭端案的進展。

外交部表示,台灣並非上述爭端案的當事方,判決結果對台灣不具拘束力,不過因為台灣目前反傾銷措施與美國、歐盟相似,兩案判決結果將為台灣貿易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外交部指出,目前中國控訴美國、歐盟的案件結果尚未公布,將持續掌握相關進展。同時,外交部將配合相關部門維護台灣產業利益,並持續運用多邊及雙邊管道,與理念相近國家共同合作,深化台灣與重要夥伴的經貿關係,並支持多邊貿易的自由市場體制,以爭取台灣最大利益。

 

文章出處:https://finance.techneinas-market-economy-st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