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光涉竊取大立光機密須賠15億 公司:已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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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先進光前員工涉嫌取得大立光之營業秘密,大立光對先進光所提起之民事訴訟部分,日前經智慧財產法院作成第一審判決,認定先進光應與其他被告連帶賠償大立光15億餘元,就此,先進光已依法提起上訴,故該民事訴訟尚未確定。

另,針對刑事提起公訴部分,目前仍由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且台中地方法院尚未進行實質審理,迄今未作成有無刑事責任之認定,至於大立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先進光及其他被告連帶給付140億餘元部分,與上開民事訴訟所依據之事實應屬同一,則大立光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上開民事訴訟後,復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自有重複起訴而不得另為請求之虞。

再者,就大立光所主張140億餘元之數額,目前大立光僅表示該數額係經其所委任之會計師所計算得出,但尚未提出該會計師所作成之書面資料予法院及先進光,故先進光尚無從知悉其計算內容,惟經比對該數額及會計師姓名,核與大立光先前於假扣押程序所提出之其中一份證據相同,且該證據遭假扣押承審法院所摒棄,認定無從以該證據釋明大立光所主張之損害數額。

因此,若大立光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提出之書面資料,與其於假扣押程序所提出之證據為同一,則依假扣押事件之終局確定裁定見解,該書面資料應無從證明其受有140億餘元之損害。

先進光表示,後續將於各該訴訟進行攻擊防禦,協助法院查明案件,並於訴訟程序外,積極尋求和解或其他可能方案,俾求盡速、妥適地解決紛爭,以維護全體股東及員工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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