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硬脫歐」風險 有條件同意英國延後脫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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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領導人周四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就英國提出延後脫歐期限至6月30日的提案召開峰會,會議最終「有條件」同意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的要求,延後英國脫離歐盟的期限。

脫歐協議談不攏 「有條件」同意延後

 
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表示,歐盟領袖與梅伊達成的協議分成兩部份,取決於英國國會是否能在下周批准脫歐協議。若英國國會在下周通過脫歐協議,則脫歐期限將延至5月22日,即歐洲議會選舉前一天;若英國國會下周再度否決脫歐協議,那麼英國必須在4月12日前決定是否參與歐洲議會選舉,否則將面臨「無協議脫歐」(又稱硬脫歐)風險。
 
圖斯克說,「英國政府仍有機會選擇要透過脫歐協議脫歐、硬脫歐、長期延後脫歐或撤回《里斯本條約》第50條(即取消脫歐)。如果英國在4月12日之前決定不參與歐洲議會選舉,那就不可能長期延後脫歐。」
 
歐盟執委會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表示,希望英國國會下周能批准脫歐協議,「我們希望英國國會能夠通過脫歐協議。」但他指出,歐盟已準備好應對所有情況,「各位,無論發生什麼事,我們準備好應對各種可能性,包括沒有脫歐協議,即所謂的無協議脫歐。緊急措施已就位,我們持續為『硬脫歐會帶來的艱難狀況』做準備。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但我們現在必須向前看。」
 
梅伊在會後召開記者會指出,若脫歐協議下周在國會再度闖關失敗,那麼英國將於4月12日硬脫歐,「或提出替代方案」。若替代方案涉及長期延後脫歐,就代表英國必須參與歐洲議會選舉,梅伊重申她反對這個想法。
 
梅伊被英國《每日郵報》記者問到脫歐是否會發生時,她說,「是的,我們會離開歐盟。」

 

文章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90322/1537669/